1.詢價響應供應商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(yè),提供有效期內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并加蓋詢價響應供應商公章。 2.詢價響應供應商代表應提供身份證有效復印件(正反面均需復印),詢價響應供應商代表若不是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的應同時提供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原件。 3.單位負責人、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目下的采購活動(供應商須對此提供書面承諾)。 4.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、規(guī)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,不得再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(供應商須對此提供書面承諾)。 5.信用記錄要求:(1)信用信息查詢渠道:詢價小組通過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、“信用中國(福建廈門)”網站(credit.xm.gov.cn)、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(www.gsxt.gov.cn)查詢供應商的信用信息。(2)截止時點:查詢供應商截止提交響應文件當天前三年內的信用信息。(3)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方式:詢價小組將查詢結果打印后隨項目檔案一并存檔。(4)信用信息的使用規(guī)則:①查詢結果顯示詢價響應供應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其資格審查不合格:A.被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列入“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用記錄”名單的;B.被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列入“失信被執(zhí)行人”名單、“稅收違法黑名單”的;C.被“信用中國(福建廈門)”網站列入“失信被執(zhí)行人”名單、“地方性黑名單”的;D.被“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” 列入“嚴重違法失信企業(yè)名單(黑名單)”的。②信用信息查詢僅以資格審查時通過本條款規(guī)定網站的查詢結果為準,除以上規(guī)定外,其他時間或其他網站的查詢信息均不作為審查的依據。③聯合體成員存在以上情形的,聯合體資格審查不合格。(5)詢價響應供應商無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詢結果。若詢價響應供應商自行提供查詢結果的,仍以詢價小組查詢結果為準。 6.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。 7.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詢價響應。 其他詳見采購文件。 |